边督边改出实效 化解群众烦心事
本文转自:重庆日报
新重庆-重庆日报首席记者 陈维灯
“以前,村里离工厂有四五百米,时常闻到刺鼻的气味。现在,在厂房旁边也闻不到味儿了。”看着清运生产材料的车辆进进出出,巴南区南彭街道居民王先生告诉记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实在在解决了村民们的烦心事。
5月18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反映“南彭街道月华寺距月华小学公交站400米处有一泡沫厂,泡沫加工时散发气味扰民”问题,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南彭街道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泡沫厂为一家从事塑料颗粒生产的加工厂,未按要求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工人正在用回收的废旧泡沫热熔后生成塑料颗粒,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
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在未彻底整改、未取得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并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南彭街道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加强对该企业的检查巡查。
5月28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该企业已全面停产,正在对产品和原料进行清理并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
“武隆区白马镇卫方商贸有限公司的河沙水泥堆场,露天堆放脱硫石膏(约1000吨),只用彩条布简单覆盖,风吹会产生扬尘,下雨随雨水冲进旁边小河沟(汇入乌江),污染环境。”5月18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武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开展现场核查。
经查,武隆卫方商贸有限公司河沙水泥堆场露天堆放的脱硫石膏使用防尘网覆盖,但未覆盖完全,如遇恶劣天气,将存在扬尘问题。相关部门对其违规堆放固体废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两天内完成脱硫石膏、河沙、粉砂的规范转移和暂存。
同时,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对堆场周边地表水开展采样监测。结果表明,脱硫石膏堆放点上游约1500米和堆放点下游约500米处水质均达标。此外,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河沙水泥堆场建有围挡,且地面进行了硬化,未发现雨水冲刷导致堆放物料冲入小河沟的情况。
5月17日,江津区收到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江津区珞璜镇马南大道22号重庆云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随意排放污水情况后,江津区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企业的生产车间、生产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企业生产流程、工艺、运营管理情况,重点对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核查。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云聚公司排放污水,但其污水处理一体机终端出水管直接接入汇东楼宇污水管网,未规范设置排口,区生态环境局对云聚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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