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民政局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鲁网1月17日讯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莒县民政局2024年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成功清理了一批“僵尸型”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重要性,莒县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整治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过程中,坚持整体推进,加强各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召开调度会、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进行解决,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分类施策,狠抓整治实效。将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报的;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未开展活动的等6类“僵尸型”社会组织作为整治重点。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规定,结合年检年报、抽查检查等监管情况,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党建责任部门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摸排,摸清全县“僵尸型”社会组织底数,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按照“整改规范一批、督促注销一批、撤销登记一批”的工作思路与“分类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照6类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对确有保留必要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激活社会组织;对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在注销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不按照时限要求办理注销且符合撤销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健全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措施,紧盯重大风险点,通过年检年报、抽查检查、等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做好风险排查和预警工作,将新发现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纳入整治范围。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等工作一体化推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延伸监管触角,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莒县民政局共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37家,其中注销登记11家,整改激活8家,对18家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撤销程序。下一步,莒县民政局将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监管,持续关注社会组织发展需求,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不断提升社会组内部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社会组织力量。(通讯员 唐加勋 )

责任编辑: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