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发布

河北日报讯(记者郭晓通)1月16日记者从《张家口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近日发布《张家口市生物多样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办法共设置28条,内容包括总则、责任分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制度、法律责任等。办法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生物多样性可持续管理与利用3个方面,设置了8项主要制度,分别是组织协调制度、战略与规划制度、本底调查制度、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可持续利用制度、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生物多样性监管制度、公众参与制度。

张家口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核心战略,系统谋划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417种(包括鸟类349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1种、河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0种,“三有”野生动物146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