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李延强、柯昕野、车照启、卢彦决定逮捕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延强决定逮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延强(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延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柯昕野决定逮捕

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柯昕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柯昕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车照启决定逮捕

安徽省六安市委原副书记、宣传部原部长车照启(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车照启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卢彦决定逮捕

青海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