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施行!快递新规要求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擅自代收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8日经第2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按照约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收件地址、收件人。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明知他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活动仍配合提供快递服务;
(二)违法虚构快递服务信息;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四)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共9章57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促进快递发展的保障措施,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体现快递安全发展的制度要求,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