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从“提灯定损”到“摇人验房”,“退租难”须靠法“治”

民生无小事,租房也是民生福祉。最近,网友朱女士发帖称,退房时遭遇房东“摇人验房”,来了五个人,在家里各种抠细节,不想退押金,并遭到辱骂和威胁,事后荆州警方介入并对此事进行调解。尽管退租事宜得到圆满解决,但抛出来的问题却引人深思。从“提灯定损”到“摇人验房”,都直指租户“退租难”这个本质问题。要破解退租难题,不能仅仅依靠网络曝光,要以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规范市场,维护好租户的合法权益。

“退租难”虽然有着难以界定责任部分,但解决纠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据,作出公平公正、令人信服的判决。比如,有网友提出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租客不爱惜出租户财物,肆意毁坏、缺乏公德心,如此也就是造成“退租难”的直接原因,这也是收取一定押金的现实必要性。当然,“提灯定损”到“摇人验房”不乏存在应对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只不过,吹毛求疵、斤斤计较、刻意刁难,朝着“没收押金”目的而去,有着性质上的不同。

说来说去,“退租难”问题不能偏听偏信,更不能只盯着其中一方的立场进行裁决。简单来说,“退租难”既不能被情绪裹挟,更不能光靠网络曝光,而是理应把好法律的标尺。

德润人心,法治天下。归根结底,公平合理是租赁关系的基石。2020年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租户和房东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合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要完善相关法规,详细界定租赁房屋受损标准和内容,减少“退租难”治理“空白”。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维权机制。还可以完善社区协调化解机制,让志愿者等有序参与退租协商,确保能够及时介入纠纷防止“小事拖大”。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最好的标尺与天平。“退租难”既不能光靠“一张嘴”或“人多势众”,也不能光靠网络曝光博取同情与流量,而是应该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房东与租户的合法权益,守护法治之光,坚守公正之路。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段官敬

责编:廖逢倩【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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