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被抓她却拒不承认,直到网购记录露了马脚……

“我只告诉她去潜江约朋友一起玩,她并不知情”

“我不知道他在贩毒,我是无辜的。”

2024年4月17日17时许

田某驾车同向某某

返回湖北宜昌时

在收费站出口

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现场查获4袋冰毒

共199.17克

现金7万元

然而

面对警方的讯问

向某某独揽罪责

田某矢口否认

是田某真的被向某某欺骗?

还是二人

“伉俪情深”、袒护包庇?

“零口供”的较量

向某某和田某

相识时间并不长

现年49岁的向某某

有吸毒前科

随着毒瘾越来越大

他逐渐走上了

“以贩养吸” 的不归路

2022年7月左右

他认识了小他1岁的田某

不久

二人便确定男女朋友关系

向某某与上线联系

前往湖北潜江购买毒品

为此还向田某借款15万元

行程期间

田某充当司机

一路上二人形影不离

直至被抓

由于该案涉及毒品数量大

向某某到案后极力袒护田某

田某也拒不认罪

经审查

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向某某批准逮捕

因指控田某主观明知证据不足

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网购记录露出马脚

按理说

田某具有一定的生活阅历

且有诈骗前科

作为共同生活的情侣

其对向某某贩卖毒品过程中的

一些反常行为

真的毫不知情吗?

根据办案经验和相关人员证词

检察官将目光

锁定在田某的手机上

要求侦查机关

从田某的网购记录等方面

补充侦查

不出所料

在田某手机购物软件上发现了

多条购买小号透明塑料袋

小盒卷装锡纸、“仿真冰”等

与毒品相关联的购物记录

及商品浏览记录

综合分析判断后

承办检察官认为

田某对向某某贩卖毒品是知晓的

并且为向某某提供了帮助

“那不是我买的

是向某某用我的手机买的”

面对讯问

田某仍然极力狡辩

检察官分析二人

实施毒品犯罪的方式、过程

再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进一步完善

二人共同完成毒品交易的

证据链条

最终构建了有力的

指控证据体系

经检察委员会讨论

该院果断决定对田某“零口供”追捕

一案牵出35起毒品交易

在引导侦查的过程中

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一个陌生电话号码

在向某某的通话记录中

多次出现

且通话时长均很短暂

根据这一线索

侦查机关很快锁定了

电话号码的使用者——胡某某

“我给向某某介绍过买毒品的人

有些吸毒人员

也会直接找他购买”

胡某某到案后供述

原来

胡某某与向某某

在2000年左右就已相识

曾一度断联

至2022年10月

两人再次联系并“一拍即合”

胡某某充当“中间人”

介绍吸毒人员

在向某某处购买毒品

从中收取好处费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

经胡某某介绍

向某某向吸毒人员

共贩卖甲基苯丙胺8.2克

甲基苯丙胺片剂83颗(约8.3克)

胡某某非法获利8490元

警方以胡某某为切入点

相继抓获6名吸毒人员

并查证向某某

进行了35笔毒品交易

共贩卖甲基苯丙胺27.8克

甲基苯丙胺片剂255颗(约25.5克)

收取毒资5.671万元

经法院审理

向某某、田某分别被判处

十五年和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胡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相关违法犯罪人员

均受到了法律严惩

来源:湖北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