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商家销售未标注食品标签面包被罚款

9月2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销售未标注食品标签面包,海南润丰行贸易有限公司被依法予以处罚款6000元。

据介绍,7月16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秀英区南海大道海南润丰行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销售未标注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等食品标签的未切片白吐司、切片白吐司和法棍面包。针对该公司销售未标注食品标签面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违反行为,并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

经调查人员调查,该公司于7月16日上午从海口某饼业有限公司购进未切片白吐司21条、切片白吐司14条、法棍面包33条;进货价为每条13元,销售价格每条16元,全部货值金额1088元。以上未标注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等食品标签的未切片白吐司、切片白吐司和法棍面包,进货刚到仓库待销售中即被执法人员查获。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海南润丰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注食品标签面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对此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切片白吐司14条、未切片白吐司21条、法棍面包33条;罚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