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万元!烟台惠民消费券第二期2月6日11点58分开抢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闫丽君
2月6日,从烟台市商务部门获悉,烟台惠民消费券第二期将于6日11点58分开抢,发放时间为2月6日11点58分至2月13日24点,发放消费券资金450万元,所有在烟消费者均可以参加消费券活动。
据悉,消费券发放总规模1500万元,第一轮750万元已经发放完毕,2月6日开始发放第二轮450万元消费券,使用方向为购物和餐饮消费,设置有效期和消费门槛,面额分满300元减60元和满500元减100元两种,消费者可在全市报名参与活动的商家核销使用。
消费者参加活动时,需使用云闪付App:第一步:用户将手机定位打开,并允许云闪付App访问手机定位,App需更新到最新版本,云闪付App用户登录后,在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选择“烟台市”。第二步:在App首页点击“本地精彩”—“烟台消费券”。第三步:选择要领取的消费券,从“点击查看”进入领券页面。第四步:点击“点击领取”,验证后领取成功(验证方式为系统自动,一般为输入验证码或者拼图形式)。领取成功后用户可在云闪付App“我的”—“优惠券”中查询获券状态,以及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和方式。
每名消费者每轮限抢取1张,有效期内未核销则自动收回且不予补发。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核销时消费者须告知参与活动商家使用“烟台惠民消费券”,再使用云闪付App二维码支付,单笔交易满足优惠条件即可核销消费券,单件商品不允许拆单支付。
消费券在有效期内,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于次日(若次日超出消费券原有效期和本轮活动时间,视为逾期失效,不予补发)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原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拆单退款、部分退款(消费券资金按退款比例退回至消费券账户)等,视为消费券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