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原副市长郑俊雄被公诉

11月17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东省汕尾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郑俊雄(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俊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雄利用担任汕尾市海丰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违背组织原则

违反廉洁纪律

公开资料显示,郑俊雄,汉族,1969年11月出生,广东陆丰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汕尾市海丰县委书记,汕尾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3年6月10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郑俊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23日,郑俊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消息指出,郑俊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俊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俊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海丰县连续两任县委书记落马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海丰县连续两任县委书记邱晋雄、郑俊雄先后落马。此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26日发布通报,广东省汕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邱晋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月16日,邱晋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7年3月,时任汕尾市政协副主席邱晋雄兼任海丰县委书记,在此期间,时任海丰县县长的郑俊雄与其搭班。2019年12月,郑俊雄接替邱晋雄担任海丰县委书记,直至2021年8月升任汕尾市副市长。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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