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贪腐一边烧香,公司老总获刑10年
柴勇,男,1966年5月生,四川阆中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阆中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阆中名城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21年6月,接受阆中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2月,柴勇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11月,柴勇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阆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柴勇
信念滑坡,在独断专行中迷失自我
柴勇大学毕业后,进入原阆中县农业局工作,由于头脑聪明,又肯学习钻研,一路顺利成长为业务骨干。2001年,35岁的柴勇担任阆中市原盘马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个人更获得南充市“三百工程”优秀党委书记等荣誉,那时的柴勇尚能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取得的成绩也可圈可点。
遗憾的是,这样的初心没能一直坚持。2010年11月,44岁的柴勇转任阆中市经信局党委委员兼四川阆中天然气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人到中年以后,随着权力的增大,便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内心“权为民所用”的这杆秤慢慢失去平衡,他的内心杂念丛生:怎样才能实现“财务自由”,过上富足安逸的生活?由此,贪念在柴勇心中疯狂滋长。
理想信念一旦动摇、贪欲阀门一旦打开,思想防线必然失守。柴勇担任燃气公司“一把手”后,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工作中独断专行,在单位大搞“一言堂”,单位大小事务都是他一人说了算。谁不服从、谁有质疑,就是在挑战他的权威,就必须要“敲打敲打”。
正如一次公司债务问题处置上,其下属王某未按柴勇“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的“指示”处理债务,柴勇竟当着公司监事会主席的面威胁道:“有法莫法?莫法我就换人!”迫于柴勇压力,王某遂安排相关人员虚构天然气管网建设的土建和劳务资料,违规套取工程款260余万元。
贪图享乐,在欲望横流中自甘堕落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随着对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的逐渐放松,柴勇面对糖衣炮弹没有了任何抵抗力,最终成为不法商人围猎的目标。
柴勇作为公司“一把手”,在很多项目承建中有很大的“话语权”,自然而然也成了各位商人眼中的“香饽饽”。
2016年,商人陈某为承建燃气公司的阆中公交枢纽工程项目,经多方打听请托后与柴勇搭上线,并隔三差五邀约其吃饭、喝酒、娱乐,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中,柴勇渐渐迷失自我,主动向陈某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面对柴勇的“大度”,陈某觉得“鱼儿”已上钩,便向其提出想参与投标阆中公交枢纽工程的想法,希望柴勇提供帮助,并允诺事后愿出400万“感谢费”。在这样一个“馅饼”面前怎能抵挡得住诱惑?柴勇只是稍作考虑,便欣然答应,将该项目关键信息提供给陈某,并接受了10万元的“感谢费”。
在柴勇的“操作”下,陈某挂靠公司顺利中标该项目,签约暂定合同价1.7亿元。在陈某的多方攻势下,柴勇还相继将该工程三期项目和未纳入招标范围的“三通一平”工程均交由其承建,这些工程让陈某赚得盆满钵满。当然,陈某也“信守承诺”,先后分7次将剩余390万元“感谢费”送给了柴勇。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如决堤洪水,再难遏制。柴勇担任公司“一把手”十年期间,在与老板们打交道的过程中,看到他们挥金如土的奢侈生活后心理严重失衡,加之盘算自己很快要退居二线乃至退休,便拼命抓住权力的“尾巴”,从破纪到破法再到罔顾法纪、恣意妄为,大搞权钱交易,欲壑难填,最终滑向犯罪深渊。
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柴勇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承揽、材料采购、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关照和支持,共收受25人贿赂874.1万元。
盲目决策,在烧香拜佛中一错再错
随着担任“一把手”时间越长,柴勇自行其是、讳疾忌医的性格就越是凸显。
作为公司“一把手”,柴勇为充分彰显权力,常常一意孤行,随意决策。2015年,柴勇执意与云南培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负责承建上述公司位于云南的燃气工程项目,但实际承建工程量远未达到协议约定,导致公司缴纳的2800万元项目履约保证金“打水漂”。
自知行为违纪违法,为求心安,柴勇便想通过求神拜佛来逃避法律的制裁。2019年下半年,燃气公司刚搬进新办公楼,柴勇就从“算命先生”处购买了“符文”“铜钱”等封建迷信物品,并请人将上述物品“开光”后摆在办公室内,希望通过迷信物品改运势、保平安。2020年底,柴勇调任四川阆中名城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后,仍然将上述封建迷信物品摆放在新办公室内。
纸终究包不住火,通过求神拜佛来保佑平安,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柴勇一路受到组织培养,却未能抵挡住富贵奢华生活的诱惑,贪欲蔽眼、一再迷失,将初心使命、党纪国法抛诸脑后,终归是身陷囹圄、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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