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好“四部曲” 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

本文转自:德宏团结报

本报讯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近来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4月以来,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08起,其中无证驾驶40起,酒驾22起,驾驶报废摩托车3起,驾乘摩托不戴安全头盔417起,其他违法1626起。

唱响“部署曲”,提高思想认识。交警大队多次组织召开春季交通整治、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措施进行安排部署。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精准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确保辖区道路违法整治工作稳步开展。要求全体民警、辅警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以积极攻坚的态度全力实现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目标实现。

唱响“源头曲”,强化隐患排查。交警大队多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要求商户限时规范整改。督促消费者及时办理车辆上户手续,并提醒骑乘人员在行车时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办法》等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严禁为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唱响“整治曲”,规范交通秩序。交警大队采取静态与动态、网上与网下、常规与突击相结合方式,集中警力优势,强化路面管控。与派出所联勤联动,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开展重点整治,形成严管态势。加强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动车重点管控,加大高峰时段、夜间及重点区域的执法管理,从严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涉牌涉证、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违法查处率。突出交通违法整治重点时段,特别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涉摩涉电交通事故的发生。

唱响“宣教曲”,提升安全意识。交警大队通过官方微信群及时发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公益短信、警示提示信息,提升宣传精准性、穿透性。将外卖骑手、务工人员、青少年群体作为宣传重点对象,组织警力走进企业、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重点群体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利用“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以及应急广播系统,将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面对面、点对点宣传。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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