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保护水产资源

“我们不知道用鞭炮炸鱼还要被处罚,知道了就肯定不会去炸鱼。”一位当事人后悔地说。近日,梁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因使用鞭炮炸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麻江县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梁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其三人作不起诉处理。但是,“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根据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规定,检察人员通过审查刑事案件卷宗材料,围绕梁某某、张某甲、张某乙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政处罚必要性进行审查,认为3人采用炸鱼方式捕捞的行为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对3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麻江县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依法对3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采纳《检察意见书》内容,随即对3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保护水产资源人人有责,非法捕捞水产品违反生态发展规律,破坏生态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禁捕方式非法捕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