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出台《灾害性天气应对办法》 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大皖新闻讯 《芜湖市灾害性天气应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21日上午,芜湖市气象局召开发布会,对《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作简要介绍。

芜湖市地处长江下游,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特征明显,年平均气温16-17℃,年降雨量1200毫米左右但分布不均。灾害性天气出现频繁且易多灾叠加,暴雨及次生灾害影响尤为明显。

近年来,芜湖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如2022年6月5日的极端暴雨、8月26日的南陵雷击事件,2023年6月10日的极端大风事件等,暴露出芜湖市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在此背景下,2024年3月28日,《芜湖市灾害性天气应对管理办法》列入芜湖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芜湖市气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办法》。

《办法》共二十一条,由五部分组成。总则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体现人民至上理念,鼓励社会参与;监测预警与信息传播部分强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保障预警信号快速传播;应急处置部分明确了各级各单位应根据预警等采取相应措施及舆情应对办法;事后恢复部分涵盖修复设施、核灾报灾、安置救助等工作;法律责任部分则对不依法履职等行为追究责任。

《办法》具有诸多创新举措。建立了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等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完善了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传播机制,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收到预警后要迅速传播并应急处置;建立了应对气象灾害危机的舆论引导机制,发挥媒体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完善了灾害性天气应对基础保障体系,加强监测站网等建设,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

芜湖市气象局表示,下一步将牵头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利用多种媒体普及气象灾害知识,增强公众获取预警信息的意识。还将定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完善防御规划,组织风险评估和区划工作,同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水平。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 张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