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用品网络经营进一步规范
□本报记者 刘 元
“近年来,协会发现,每年夏季关于卫生杀虫用品的投诉信息都有明显增多,不法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卫生杀虫用品,出现虚假宣传、以此充好、低价销售等情况,严重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为规范行业网络经营,协会牵头组织制定《卫生杀虫用品网络经营行为规范》团体标准,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在日前召开的团体标准审查会上向记者介绍。
“我曾在电商直播间购买植物精油类驱蚊手环时询问‘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主播明确告诉我这个产品‘不需要农药登记证’,但实际上不管产品是否含有有效成分,只要在功能上标有驱蚊、防蚊便纳入了农药监管范畴。”有业内人士向记者举例。随着监管力度加强,更多商家已经认识到此类产品存在的监管问题。“但部分商家选择在商品名称上避开‘蚊’字,改为‘防叮手环’‘防护手环’,在详情页用蚊子的图片暗示防蚊功能,实际上换汤不换药。”该业内人士说。
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现象确实存在,但从市场份额来讲只占卫生杀虫用品行业很小的一部分,占比更高的则是电热蚊香液、杀虫用品等,不法商家多数是套证、‘借证’生产。一些品牌则依靠品牌授权牟利,比较夸张的是某个主营服饰的品牌,将品牌授权给第三方,后者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毫无保障。”
在此背景下,团体标准应运而生,预计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卫生杀虫用品网络经营有望进一步规范。
团体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山榄菊日化实业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标准围绕互联网经营卫生杀虫用品整个环节制定,细化了网络经营要求,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及零售商履行法定义务,有助于提升产品安全性,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也为质量监管部门的规范管理提供科学的评价依据。
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卫生杀虫用品行业市场环境正发生变化,电商化、数字化是大势所趋。社交电商、社区电商、娱乐电商等快速发展,行业需要拥抱变化。团体标准的制定对生产企业、电商平台及经营者三方提供了规范化依据,对规范行业市场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实上,由于卫生杀虫用品属于农药范畴,产品质量与使用者健康及环境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相关部门对于互联网销售农药的监管力度也呈现不断加强趋势。
记者梳理发现,此前,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督检查 有效防范农药安全风险的通知》,强调将加大互联网违规经营农药的打击力度,对于利用互联网销售卫生杀虫用品者,应该具备相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等;2023年5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指出,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023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依法应当取得许可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平台内网络销售者不能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的,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