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关联案件一日解 两案同办提质效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顺利执结两起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件从申请执行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2023年7月11日,因李某经营场所内发电机棚起火,火势蔓延至旁边其他两家经营场所处,造成两家财产损失。后来,两家经营场所业主找到李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多次协商未果,遂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给付这两家财产损失的费用共计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原告两家经营场所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对其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经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银行、微信账户有存款,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银行、微信账户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

被执行人李某发现其名下银行、微信账户被冻结后,立刻找到执行法官,“我对这两个案子还有异议,我们的案子还在申诉,你们调查过吗就冻结我的账户”,执行法官首先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后,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异议逐一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李某在执行阶段应该履行的义务,“谢谢法官,是我不懂执行程序,我今天就给钱。”同时,希望法院将她的账户解冻。当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给付全部赔偿款项,至此,两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充分运用执行信息技术升级带来的便利,用足用好查控、冻结等措施,线上线下齐发力,探索提质增效新路径,高效打通审判“最初一公里”至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