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交警通报“两名民辅警驾乘警车时未系安全带”:予以记分和罚款,并依规作出纪律处理
2024年8月30日,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则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2024年8月2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我市交警支队两名民辅警驾乘警车时未系安全带。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支队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经查,当事人系我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辅警,两人在驾乘警车过程中确实存在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支队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了记分和罚款,并依规作出纪律处理。
下一步,支队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不断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
景德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