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铁矿石、稀土以后要报告,有何影响?商务部回应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倪浩】在9日的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称,11月7日,商务部宣布将包括铁矿石、稀土在内的几种大宗商品分别纳入《实行进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此举会不会影响到买卖双方的自由贸易?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回应表示,对部分大宗产品建立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通过统计货物进出口相关信息,有助于及时掌握大宗产品进出口状况,研判趋势。

何亚东表示,2008年起,我国对部分大宗农产品实行了进口报告制度。10多年来,运行情况良好,企业贸易流程和通关时效不受影响。近期,商务部发布新修订的《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本次修订仅对统计商品范围进行了调整,并未改变现行报告制度。相关商品现行管理措施不变,企业贸易流程不变,通关条件不变。同时,在接受统计调查和申领相关许可证过程中,企业无需重复填报相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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